曰妻曰妾他人女,惟弟惟兄父母儿。
轻重亲疏天地判,为人何不自寻思。
曰妻曰妾他人女,惟弟惟兄父母儿。
轻重亲疏天地判,为人何不自寻思。
这首诗是明代学者曹端所作的《兄弟(其三)》,它以朴素的语言揭示了家庭关系中的伦理观念。诗中通过对比“曰妻曰妾他人女”与“惟弟惟兄父母儿”,强调了亲情的亲疏和身份的重要性。"曰妻曰妾他人女"暗示出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差异,而"惟弟惟兄父母儿"则强调兄弟间血缘亲情的平等。诗人借此表达了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,认为人们应当明白在社会和家庭中,亲疏轻重的划分是自然法则,每个人都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立场。整首诗寓教于理,具有鲜明的道德教化意味。
高人乐丘园,中人慕官职。
一事尚难成,两途安可得。
遑遑干世者,多苦时命塞。
亦有爱闲人,又为穷饿逼。
我今幸双遂,禄仕兼游息。
未尝羡荣华,不省劳心力。
妻孥与婢仆,亦免愁衣食。
所以吾一家,面无忧喜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