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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毋以示他人也·其四》全文
发布时间:2025-12-05 18:54:35 宋 / 敖陶孙   形式: 古风  押[先]韵

昔我宦南海,宾友日击鲜。

今来童市归,掌肉分乌鸢。

旅食何足校,苦望双旌烟。

愿为墓户家,毋为地行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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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昔我:过去我。
宦:做官。
南海:指南方的某地区。
宾友:宾客朋友。
日击鲜:每日送来新鲜的。
今来:现在回来。
童市:儿童市场,这里指回归故乡。
掌肉:手里拿着肉。
乌鸢:乌鸦和老鹰,比喻贫寒或不受欢迎的人。
旅食:在外谋生的食物。
校:比较,计较。
双旌烟:亲人朋友的信旗烟尘,象征远方的消息。
墓户家:守墓人,意指安定的生活。
地行仙:形容漂泊不定的生活。
翻译
过去我在南海做官时,每天都有宾客朋友送来新鲜的鱼。
如今我从官场归来,手里拿着分给乌鸦老鹰的肉。
在外谋生的食物算不得什么,我只渴望看到亲人朋友的信旗烟尘。
我宁愿做个守墓人家,也不愿再过漂泊如仙的日子。
鉴赏

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敖陶孙所作,表达了他从官南海归来后的生活感慨。诗中通过对比昔日与宾友共餐的奢华,现今只能分肉给乌鸢的凄凉,反映出人生的沧桑和境遇的变迁。"旅食何足校"表达了他对过去生活的怀念,而"苦望双旌烟"则流露出对仕途的渴望和对家乡亲人的思念。最后两句"愿为墓户家,毋为地行仙",诗人宁愿过平淡的居家生活,也不愿再过漂泊不定的地行仙般的生活,表达了他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和对故乡的深深眷恋。整首诗情感深沉,寓含着诗人的人生哲学和对生活的独特见解。

作者介绍

敖陶孙
朝代:宋

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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