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前李节筝,吴郎今有陇西生。
陇山鹦鹉陇头水,散作歌喉窈窕声。
二十年前李节筝,吴郎今有陇西生。
陇山鹦鹉陇头水,散作歌喉窈窕声。
这首诗描绘了在斋中听李生歌唱的情景,通过细腻的笔触展现了音乐与自然的和谐之美。首句“二十年前李节筝”,以“二十年前”这一时间跨度,暗示了李生的技艺传承或经历,而“节筝”则点明了他擅长弹奏筝乐。接着,“吴郎今有陇西生”一句,巧妙地将听者身份与演唱者背景相联系,暗示了地域文化的交融。
“陇山鹦鹉陇头水,散作歌喉窈窕声”是全诗的核心描绘,通过比喻和想象,将李生的歌声比作陇山鹦鹉在陇头水边的啼鸣,既形象又富有诗意。这里不仅赞美了李生歌声的美妙,也暗含了对自然之美的向往与追求。整首诗通过对音乐与自然景象的融合,营造了一种超脱世俗、心灵共鸣的艺术氛围,体现了明代文人对于艺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美追求。
道出阳关矣。谱新声、回黄转绿,人间何似。
我自豪吟君绮语,一样风流可喜。
休记得、树犹如此。
沧海横流流未尽,笑黄巾、也咒苍天死。
濯足去,且从尔。二三豪杰为时起。
叹年来、东奔西顾,风云难纪。
独有蛾眉忘不得,明月楼高独倚。
应与说、归期方迩。
一局楸枰容易决,待他年、再洗巢由耳。
万里路,行复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