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君出会不生还,鲁弱无由可报冤。
祢庙岂宜姜氏见,庄同何忍与雠婚。
先君出会不生还,鲁弱无由可报冤。
祢庙岂宜姜氏见,庄同何忍与雠婚。
这首诗是宋代诗人王十朋对《左传》中庄公故事的感慨。诗中以“先君”开篇,表达了对已故先人的追思和哀悼之情。“出会不生还”暗示了先君的离世,留下后人无法报答其恩情的遗憾。
接着,“鲁弱无由可报冤”一句,既是对先君遭遇的同情,也暗含了对当时社会环境的无奈与不满。这里的“鲁弱”可能是指国家或家族力量的薄弱,无法为先君伸冤。
“祢庙岂宜姜氏见”则涉及到了历史上的一个争议点,即庄公是否应该让姜氏(庄公的继母)进入祢庙祭祀。这句诗表达了对这一决策的质疑和批判,认为这样的安排不合礼制,违背了道德准则。
最后,“庄同何忍与雠婚”是对庄公与仇敌之女结婚行为的谴责,体现了诗人对于正义和道德的坚持,认为庄公的行为有违常理,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。
整体而言,这首诗通过庄公的故事,反映了对历史人物行为的深刻反思,以及对道德、正义和家族荣誉的重视。王十朋以细腻的情感和深刻的思考,展现了对古代典故的独到见解。
谁擘珊瑚,嵌几幅蝉纱,向玳梁挂。
淡墨轻匀,笼住烛花红射。
黯黯片镜无光,偏照出、粉妆姚冶。
似朦胧、蟾彩凝烟,真有药娥飞下。
更看面面花枝好,讶双蕖、乱开春夜。
依稀四角悬针字,猜谜消琼斝。
蛾绿忽倚玉屏,荑苗指、眼波微泻。
露月华裙子,一般颜色,斗他图画。
镜中人,花外影。乍见眼波凝。
书屋妆楼,同对碧梧井。
三年窥宋登垣,何曾私语,真不料、相逢山径。
雀离顶。凭仗金粟如来,行坐许教并。
酥手偷携,暗解玉彄赠。
小姑只是随身,牵衣又去,恨密约、依然难订。
吴市酒垆在,谁道邈山河。
马曹不问何事,安用惜颜酡。
呼我髯奴击缶,更命红儿行酒,相和以为歌。
一石亦不醉,十日讵云多。醉乡里,无人到,少风波。
一杯身后何有,剧饮尚蹉跎。
除是酒泉太守,再调宜城录事,卧治亦南柯。
富贵浮云耳,酩酊奈君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