纷纷蜀富人,看作圈中鹿。
污我法言书,姓名宁可录。
纷纷蜀富人,看作圈中鹿。
污我法言书,姓名宁可录。
这首诗通过形象化的比喻,揭示了社会中某些人的贪婪与无知。"纷纷蜀富人,看作圈中鹿",描绘了一幅画面,仿佛那些富有的蜀地人在某些人眼中,就如同圈养的鹿一般,可以随意捕猎,毫无道德与法律的约束。这种将他人视为猎物的态度,不仅体现了个人的自私与贪婪,也反映了社会中权力与财富不平等的残酷现实。
接着,“污我法言书,姓名宁可录”,则进一步表达了对这种行为的批判。这里的“法言书”可能指的是正直言论或道德准则,而“污”字生动地展现了这些言论被贬低、扭曲甚至抹杀的情景。诗人强调,即使这样的言论被污名化,其真实性和价值也不应被抹去,因此,无论在何种情况下,这些言论的来源——即作者的姓名——都应被记录下来,以示尊重和纪念。
整体而言,这首诗通过寓言式的叙述,深刻揭示了社会中的不公与道德沦丧,同时也表达了对真理与正义的坚守与推崇。
东君别后。见说道花枝,也成消瘦。
夜雨帘栊,柳边庭院,烦恼有谁撋就。
犹记旧看承处,梅子枝头如豆。
最苦是,向重门人静,月明时候。知否。
人不见,纵有音书,争似重携手。
旧日沉腰,如今潘鬓,怎奈许多僝僽。
极目万山深处,肠断不堪回首。
情寸寸,到如今,只在长亭烟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