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当约于已,岂忍俭其先。
道立南阳表,人呼原氏阡。
所当约于已,岂忍俭其先。
道立南阳表,人呼原氏阡。
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《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》系列中的第七十八首,主要探讨的是孝道与节俭的主题。前两句"所当约于已,岂忍俭其先",表达了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和对孝道的坚守,强调在履行孝道时,个人应当自我克制,不应过于苛刻自己,而应以身作则,做出榜样。后两句"道立南阳表,人呼原氏阡",通过南阳地区的贤者原涉的事迹来进一步说明,他的道德风范如同表率,人们称赞他为孝行楷模,他的名字成为了孝道的代名词,象征着孝道在社会中的广泛认可和传承。
总的来说,这首诗赞扬了孝道中适度、典范的重要性,以及通过个人的行动影响他人和社会的价值观。
破虏将军初讨卓,雒阳首入青氛浊。
讨逆从袁获馀兵,取稽徇豫如掌握。
孙郎渡江江始震,渔者射龙龙不觉。
成业终归保业人,守江观衅群心乐。
曹旌百万向南浮,子布诸群何龌龊。
周鲁同心立大猷,赤壁千年山水濯。
从兹鼎峙出东南,黄龙赤乌表头角。
可怜燕翼迷孙谋,四友诸宾空自斮。
琅琊始继会稽立,喜书畏臣终罢学。
乌程初还建业都,青盖已归雒河朔。
此座需卿归命迟,南方之人皆面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