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谅予言,法当取。
发布时间:2025-12-03 01:24:15 诗句出自《蒋丞相得男帖赞》  朝代:宋   作者:岳珂

仕遭时,相真主。材之充,泽斯普。以端逸,御妍妩。

谅予言,法当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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谅予言,法当取。出处
出自【宋朝代诗人岳珂】的《蒋丞相得男帖赞》,如需查看“谅予言,法当取。”诗文诗句的赏析、翻译、注释等详细资料,可以进入诗词《蒋丞相得男帖赞》详情页面进行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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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端逸,御妍妩。
谅予言,法当取。诗句作者介绍
岳珂

岳珂
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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