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梁草奏枉忠臣,李固夤缘遂杀身。
南郡何须施绛怅,应无面目见时人。
南郡何须施绛怅,应无面目见时人。诗句出自【宋·葛胜仲】的《读史八首·其二马融》。读史八首·其二马融原文:为梁草奏枉忠臣,李固夤缘遂杀身。南郡何须施绛怅,应无面目见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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